取消、禁止!河北6地最新通知!
辛集
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我市全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指在辛集市全部行政区域内全时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礼炮)。
二、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焰火燃放许可证》。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公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上缴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任何人均有权主动劝阻、制止或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原有相关文件及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辛集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3日
邯郸
元宵节将近
邯郸公安
再次提醒
邯郸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
元宵团圆夜,环保过佳节
邢台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之际,邢台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的要求依然在继续。
2月26日
是我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
为持续深入推进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为广大人民群众
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节日环境
邢台市公安机关
将进一步加大查禁力度
全警动员、全警参战
对各镇村、街巷和重点区域、
重点部位开展全天候、常态化式巡逻摸排
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法违规行为
即将到来的元宵节
还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共同保护我们的蓝天碧水
过一个
环保、安全、祥和、文明的
元宵佳节!
沧州河间
沧州河间市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取消2021年正月十五
西九吉乡刘守庙会的公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内防反弹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取消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西九吉乡刘守庙村刘守庙会。
全力防控疫情仍是当前一项紧要的任务。疫情当前,面对非常形势,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风险,我们也要做百分之百的防备。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因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交叉感染,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请大家一定不要聚集,不要参加刘守庙会。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请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辖区及单位人员!
特此公告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石家庄无极
无极关于禁止施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亲爱的无极市民朋友们∶
元宵佳节将至,部分人员施放孔明灯以祈福,但此举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燃放孔明灯是我国祈福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孔明灯属于明火,由燃纸等可燃物品组成,用蜡块或者煤油灯等作为燃料,靠加热气流升空。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 300 度,飞行高度可达千余米,飞行距离可达一、二十公里,升空后方向无法控制,对树林、草场、仓库、电力设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居民区等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近年来由于施放孔明灯造成众多灾难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孔明灯,放飞的不是愿望,是灾难...... 引发火灾将追究刑责!
为倡导文明新风,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幸福的元宵佳节,发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碧水蓝天,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广大群众要管好自己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特别是党员群众,更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禁放孔明灯,远离危险,祥和过节,传递文明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滨州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衷心的祝愿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胜意!
2021年2月20日
保定安国
安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正月十五民间祭拜药王等
群众性聚集活动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正月十五民间祭拜药王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一律不得到药王庙及周边以及升级工程等地进行祭拜药王活动,严禁在药王庙及周边以及升级工程等地聚集逗留。全市域内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展览、展销、文艺体育等各类群众聚集活动取消。药王庙、药王庙文化广场等相关场所关闭,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禁在药王庙及周边以及升级工程等地摆摊设点,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销售、焚烧香烛、烧纸等,违者由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
三、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本通告,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防危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如因违反造成事件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国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